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农民参与”工作方针,按照“稳定面积、良种良法、节本增效、持续发展”总体要求,稳定甘蔗种植面积,提高甘蔗种植效益,提升制糖生产水平,稳步推进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巩固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成果,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甘蔗生产目标任务。全州下达新植甘蔗面积27.5万亩,下达宿根甘蔗保留面积60.5万亩,确保2021/2022年甘蔗总面积88万亩以上(含境外)。新植甘蔗面积种植统计时间统一为2020年10月1日—2021年4月30日。
(二)制糖生产目标任务。入榨甘蔗产量418万吨,食糖产量55.48万吨。榨季结束时间统一为2021年4月30日前。
(生产目标任务见原文附件1)
三、主要政策
(一)甘蔗收购价格。按照全省甘蔗收购价格形成机制和全州蔗糖生产形势,相关文件确定2020/2021榨季全州甘蔗收购价格;继续实行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办法(淘汰品种和境外甘蔗不实行联动)。二次结算蔗款于2021年10月30日前兑付蔗农。
(相关文件见原文附件2)
(二)政府支持政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指导意见,足额预算安排,确保国家支持政策不打折扣。二是州级财政继续按照新植甘蔗面积目标任务每亩10元预算安排甘蔗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种植结束后,根据实际种植面积据实下达。三是州级财政按照上级要求预算安排甘蔗农业保险配套资金,确保甘蔗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开展,切实保障蔗农利益。四是鼓励支持制糖企业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制糖工艺提质增效改造,鼓励支持白糖产品就地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蔗糖产业。
(三)企业扶持政策。按照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全州4家制糖企业明确了本年度制糖企业有关扶持政策,各制糖企业要据实列支扶持政策涉及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和有效使用。各县市要结合生产实际,与制糖企业进一步细化扶持政策,采取切实有效办法,确保各项扶持政策执行到位,对执行不到位影响生产发展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到位。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正确处理好蔗糖产业与新兴特色产业发展关系,实现协调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和蔗糖产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县市蔗糖产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蔗糖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二)夯实基地建设。各县市要严格按照“两区”划定方案和传统蔗区范围,坚持“谁投资、谁管理,谁扶持、谁受益”的原则,组织好甘蔗生产。
(三)严格生产监管。切实加大扰乱经营秩序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保证制糖生产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蔗糖产业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探索延伸产业链,实现产品多元化。推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蔗叶、蔗稍、蔗渣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一业兴、多业举。
(四)保障蔗农利益。各制糖企业要积极筹措甘蔗收购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兑付蔗款,杜绝出现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的行为,确保蔗农权益。
(五)严格落实政策。各级各部门和制糖企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蔗农普遍知晓,要大力宣讲蔗糖产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及时规范兑付各项补贴资金,取信于民,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蔗积极性,进一步稳定巩固全州蔗糖产业。
(六)强化统计分析。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甘蔗生产统计工作,并督促县市、乡镇和制糖企业核实甘蔗种植面积,各县市甘蔗生产情况报告。工信科技部门要抓好制糖生产统计工作,适时进行产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切实做好制糖行业生产指导工作。为2021/2022年度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七)严格疫情防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策略,组织好全州蔗糖生产工作。要提前制定工作预案,提前谋划;制糖企业要投资改造生产设备,配套甘蔗机械化收获要求,增加机械砍收入榨比例,顺利完成2020/2021年度榨季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