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甘蔗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整治的通告
为加强公路(含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行为,杜绝运蔗车辆违法运输造成的掉落、遗漏、飘洒等现象,努力创造洁净、文明的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集中开展运蔗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凡在耿马自治县辖区内从事甘蔗、蔗渣运输的机动车,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得掉落、遗漏、飘洒载运物。
二、耿马自治县辖区运输甘蔗、蔗渣的车辆一律要对载运物进行覆盖运输。
三、各运输企业、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村(组)干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所属辖区驾驶人甘蔗码放、载运物覆盖运输环节的教育、劝导、监管工作。
四、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将对辖区道路运输甘蔗、甘蔗渣、淤泥、废液的运载车辆开展联合执法,对以上车辆违法装载和行驶过程中掉落、遗漏、飘洒等污染道路行为进行顶格处罚,保障道路安全。
希望各企业及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运输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规范、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