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 年广西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糖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保险支持糖业发展能力,保障广大糖料蔗种植者(包括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企业,以下简称蔗农)收益,制定本方案。
一、保险范围
2020—2022 年,每年试点面积为200 万亩(详见附件1),保险实施范围为广西已建成的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以下简称“双高”基地)。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任务面积根据2018/2019年榨季各制糖企业的入厂原料蔗情况分配,重点选择在“双高”基地建设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实施。
二、保险模式
结合制糖企业和蔗农签订的糖料蔗订单合同,采用“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给予目标价格保障。保险公司根据赔付风险,做好期权(期货)购买、再保险等风险分散工作。
三、保险期限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0 年11 月1 日—2023 年10 月31 日,即2020/2021 年、2021/2022 年、2022/2023 年3 个榨季,每个榨季的保险期限为投保当年的11 月1 日至次年10 月31 日。
四、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保险标的。试点区域内“双高”基地种植的糖料蔗,不包括糖业主管部门公布的糖料蔗淘汰品种。
(二)被保险人。试点区域内的制糖企业、“双高”基地的蔗农。
(三)保险数量。每年200 万亩,投保时需载明糖料蔗种植面积,每亩糖料蔗投保量按“双高”基地糖料蔗目标产量6 吨/亩计算。
(四)保险价格。保险期间,糖料蔗价格以490 元/吨为基准,根据保险赔付表(详见附件2)中白糖平均销售价格对应的糖料蔗差价给予赔付。
(五)保险费用。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保费为25 元/吨,投保量按“双高”基地糖料蔗目标产量6 吨/亩计算,保费为150 元/亩。
(六)保费构成。对贫困县的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30%、自治区财政补贴35%、贫困县财政补贴5%、制糖企业负担20%、蔗农负担10%;对非贫困县的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30%、自治区财政补贴30%、非贫困县财政补贴10%、制糖企业负担20%、蔗农负担10%;对自治区农垦局所辖范围的保费补贴,参照非贫困县的标准执行。投保蔗农为贫困户的,免除其自缴保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七)投保时间。保险公司应在蔗农种植糖料蔗前(最迟不晚于当年11 月1 日)完成承保工作。
(八)保险赔付。保险公司按照以下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1.保险赔付价格的确定。以2018/2019 年榨季糖料蔗订单合同价格490 元/吨,对应的白糖含税成本价格5800 元/吨,作为基准价。如保险期间白糖平均销售价格低于5800 元/吨,通过保险赔付糖厂,保障蔗农490 元/吨的订单收入;如保险期间白糖平均销售价格高于5800 元/吨,通过保险赔付蔗农,增加蔗农因糖价上涨获得的增值收入。
2.白糖平均销售价格的确定。白糖平均销售价格指广西泛糖
产品现货交易平台统计的现货白糖平均销售价格,每个榨季保险期(投保当年11 月1 日—次年10 月31 日)结束后,由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在15 个工作日内确认并通报保险相关参与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白糖平均销售价格=保险期内每个交易日现货白糖售价总和÷保险期内交易日天数。
3.赔偿处理。根据确认的白糖平均销售价格,对照保险赔付表确定的赔付标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每亩赔付金额=每吨糖料蔗赔付金额×每亩投保量(6 吨);总赔付金额=每亩赔付金额×保险面积。
(九)工作费用。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的协办工作费用按最高不超过2%确定,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按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确定,保险保障基金按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确定。
(十)资金赔付。保险公司在接到白糖平均销售价格通报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