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海关获悉,2020年,南宁海关全面推进“国门利剑2020”联合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320起,案值47.18亿元。其中,立案侦办“GN”(案件代号)系列走私大要案37起,挂牌督办案件29起,排名全国海关第一;立案查办各类走私、违规行政案件2668起,案值37.62亿元。在上述众多案件中,南宁海关特别挑选打击走私十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一、“守护者2020”打击活体穿山甲走私系列案
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25日,南宁海关缉私局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及南宁市公安局开展“守护者2020”打击走私穿山甲专项行动,成功打掉走私穿山甲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获穿山甲活体58只、冻体22只、鳞片125.38千克,另查证走私穿山甲23只。经查证,涉案团伙在境外订购活体穿山甲、穿山甲鳞片后,通过中越非设关地偷运进境,再通过小轿车夹藏运往广东、广西等地销售牟利。2020年11月15日南宁海关开展“守护者2020”第二轮打击活体穿山甲走私专项行动-查获涉案穿山甲。 通讯员 袁志宏摄
二、GN2033走私水果案
2020年10月20日,南宁海关缉私局联合拱北、昆明、长沙海关缉私局打掉涉嫌走私水果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经查证,涉案团伙在泰国、越南等地采购火龙果、龙眼等水果,通过广西、云南边境陆路口岸采取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低报价格,边民互市贸易伪报贸易性质的方式走私入境,涉嫌走私进口越南产火龙果货值约9亿元。该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和南宁海关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三、GN2001走私白糖案
2020年1月1日,南宁海关缉私局联合石家庄海关缉私局,在广西南宁、东兴,河北石家庄、邢台,浙江杭州等地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打掉涉嫌伪报品名走私白糖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扣涉案白糖675吨。
经查证,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人与国内货主范某等人通谋,以伪报品名方式,通过一般贸易渠道从广西钦州港口岸走私进口泰国产白糖约1.14万吨,案值7943万元。该案打响了全国海关“国门利剑2020”联合专项行动的第一枪。经一审判决,范某等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3年不等,并处罚金150至3200万元不等。
四、GN2026走私农产品案
2020年8月18日,南宁海关缉私局联合广西、湖北、河南公安机关打掉涉嫌走私农产品团伙1个、骗取出口退税团伙12个、洗钱团伙1个,查获涉嫌走私和骗取出口退税的“道具”农产品一批。据悉,以杨某某为首的走私、骗税团伙通过虚假贸易出口的货物价值17.16亿元;涉嫌走私回流货物价值6.82亿元。该团伙为虚假结汇,还通过地下钱庄将资金支付到境外账户,涉嫌洗钱金额2.16亿元。
五、GN2009走私出口矿石案
2020年4月11日,南宁海关缉私局联合呼和浩特、长沙、南昌海关缉私局开展打击走私出口矿产品专项行动,打掉涉嫌走私矿产品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端掉走私货物中转仓库1个,现场查扣锑锭约93吨、硅铁约199吨,冻结涉案资金390万元。经查证,涉案团伙根据境外买家的需求,向内蒙古、宁夏、湖南等地的供货商订购硅铁、锑锭等矿产品,国内供货商将货物发到凭祥市,通过伪报品名方式走私出口,涉嫌走私出口矿产品共计8183吨,案值1.7亿元。
六、GN2012走私大麻案
2020年4月1日至5月7日,南宁海关对国际邮包进行查验时,在一包裹内查获毒品大麻3.08千克。经循线追查,在南宁端掉大麻加工窝点1个,并进一步深挖扩线,又连续查获大麻包裹7个,共查获大麻30.62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经查证,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在美国组织大麻货源,然后伪报成茶、包、食品等物品,通过国际邮包渠道走私入境,计划在南宁一大麻加工窝点制作成大麻制品后,以“美容产品”名义在国内销售。
七、GN2010快件渠道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2020年5月8日,南宁海关缉私局打掉涉嫌走私普通货物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冻结涉案资金315万元。据悉,走私团伙在境外订购服装、化妆品等货物后,通过制作虚假报关单、购物小票等单据材料,以低报价格、拆单伪报的方式从快件渠道走私入境,再通过快递发给国内货主销售牟利。经查证,涉案团伙通过深圳某清关公司从梧州口岸申报进口的国际包裹数量达12.14万件,案值8559万元。
八、GN2024走私香烟案
2020年7月9日,南宁海关缉私局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开展“边海2020-1”打击香烟走私专项行动,打掉涉嫌走私香烟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端掉走私香烟过驳窝点1个,现场查获涉案香烟162件。经查证,涉案团伙将国内货主订购的原产于柬埔寨、老挝等国的芙蓉王、利群等品牌假冒香烟从越南经非设关地走私入境,再组织运往广东等地销售牟利,涉嫌走私香烟共计3128件,案值2051万元。
九、GN2027走私进口光电材料案
2020年 8月25日,南宁海关缉私局打掉涉嫌走私光电材料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现场查扣涉案偏光片约6吨。经查证,该团伙以北海某公司为境内收货人,以香港某公司为境外发货人,委托北海某代理公司向海关申报,通过制作虚假合同、发票等进口单证,以低报价格方式,涉嫌从香港经深圳相关口岸走私液晶显示片、模组67.38万片,偏光片38.67吨,案值1.1亿元。
十、“2020.1.14”走私废物案
2020年1月9日,湖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进口1票“氧化锌粉”,经鉴定,该票货物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经查证,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某及股东胡某龙、金某某明知该批“氧化锌粉”中存在不合格产品,不符合氧化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仍逃避海关监管,将共计234吨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伪报进境,其行为涉嫌构成走私废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