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20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周廷新、兰向东、熊 健、杨 洁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双高”糖料蔗基地水利化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的建议》(第2021200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双高”基地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2014年全区启动实施50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以下简称“双高”基地)建设,按照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和水利现代化的要求,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全区“双高”基地累计完成土地整治项目面积502.46万亩,糖料蔗良种种植面积449.21万亩(扣除田间道路、排水沟及相关基础设施用地后的实际种植面积),项目边界线2公里范围内有水源的水利化项目345.35万亩全部竣工验收。
二、统筹使用土地整治和水利化项目建设资金
为提高全区“双高”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利用率,2016年8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解决当前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93号),明确统筹财政补助资金2478元/亩,用于“双高”基地土地整治项目和水利化项目建设,以不突破县级资金总量为原则,财政补助资金由项目县(市、区)统筹包干使用。一是在水利化项目内统筹或土地整治项目内统筹,二是在水利化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之间进行统筹。
三、减轻地方水利化项目建设压力
2020年9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暂缓实施全区“双高”基地项目区距离水源点超过4公里、桂中治旱工程和驮英水库灌溉工程覆盖的水利化项目建设,累计涉及面积125.49万亩。2020年10月,自治区“双高”基地办印发《关于全区“双高”基地水利化无水源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双高”蔗办发〔2020〕16号),明确在原统筹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对距离水源点2-3公里范围的“双高”基地项目区按790元/亩、3-4公里范围的项目区按900元/亩标准追加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建设。通过暂缓实施、追加财政补助资金等方式,减轻了各地“双高”基地水利化项目建设压力。其中:来宾市兴宾区“双高”基地暂缓实施水利化项目建设46.64万亩;距离水源点2-3公里范围的“双高”基地项目区6.89万亩、3-4公里范围的项目区4.26万亩,追加财政补助资金累计9277.10万元实施建设。
下一步,我办将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出台推动糖业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文件。同时,鼓励引导制糖企业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创建全区“双高”基地建后管护工程项目和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不断提高糖料蔗单产和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实现降本增效。
感谢你们对糖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并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办工作予以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