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1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林文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执行<广西糖料蔗订单农业管理办法(试行)>监管力度的建议》(编号:2021173),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办主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协办。经我办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自治区级层面组织相关负有行政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例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对市、县级的监管成效定期进行跟踪评定,对未经审批实施现金交易的收蔗小地磅予以长效打击”的答复
2019年糖料蔗订单农业改革以来,自治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广西糖料蔗订单农业管理办法(试行)》,订单农业改革积极稳妥向前推进。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订单合同信息化精准化管理。引导各地、各制糖企业将订单合同数据集中至广西糖料蔗订单农业服务云平台进行管理,积极探索将糖料蔗地块(理)、蔗农户籍、运蔗车辆等信息纳入平台系统,从源头杜绝“一地多签”、虚报多报种植面积情况发生,基本实现所有备案合同“随时查阅、随时统计、动态跟踪、精准管理”,为订单合同履约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二是督促各地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各地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完善县乡村三级调处机制,对私设小地磅、非法蔗贩子等进行严厉打击,及时对出现的订单合同纠纷进行调处,坚决维护订单农业市场秩序。以崇左市江州区为例,仅2020/2021年榨季,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收缴地磅39个、破坏地磅基础42个。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订单农业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充分发挥制糖企业在市场种植主体地位,在新榨季开始前,自治区糖业发展办指导广西糖业协会组织全部制糖企业(集团)签署《广西制糖企业2020/2021年榨季生产自律公约》,并对整个榨季期间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处理。
二、关于“建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辖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听取《广西糖料蔗订单农业管理办法(试行)》的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巡查调研活动,全面掌握糖业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问题于萌芽阶段”的答复
2020年4月,为全面了解我区糖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举措落实进度及成效,自治区党委深改办根据2020年督察计划组织开展了专项调查,向4个区直部门、14个设区市、15个糖业大县(区)、10家糖业集团发出协助调研函,制定了针对性的调研提纲,涵盖国企、民企、中外合资等不同类型企业,对17个糖业大县(区)的202名驻村第一书记进行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了广糖、洋浦南华、湘桂等3家制糖企业(集团),多方面多渠道掌握改革情况,就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与区直有关部门核实确认,形成了《糖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情况报告》,并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时,印发《改革督查整改函》,要求区直相关部门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自治区党委深改委。5月份,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糖业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工作推进会,就进一步深化糖业体制机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三、关于“建议对跨区抢购原料蔗企业的抢购手段、抢购资金运作方式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予以责任追究。对支持抢购原料蔗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下调信用评级,从源头遏制抢购原料蔗的行为,压缩“蔗贩子”的生存空间,净化广西传统特色产业改革环境”的答复
自治区始终致力于营造诚信兴商的良好氛围,坚持打造诚信糖业的自律精神,一是加大力度协调各级各部门全量归集有效存量包含糖业企业在内的涉企信息,及时归集增量涉企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共归集全区各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2424.7751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654.7579万条,行政处罚信息26.7131万条,抽查检查信息66.6196万条。二是开展“守合同 重信用”公示活动,年内公示一批包含糖业在内的“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为社会树立良好诚信兴商典范。三是研究起草《制糖企业糖料蔗订单农业工作情况“红黄黑榜”通报工作方案》(暂定名),引导制糖企业严格按照地方备案的订单合同收购糖料蔗,打造诚信糖业。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广西糖料蔗订单农业管理办法(试行)》的执行监管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对私设小地磅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民法典》《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守合同 重信用”公示活动,打造诚信糖业。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协调解决糖业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深改办汇报有关突出问题,努力将问题化解于萌芽阶段。
感谢您对广西糖业工作的关心和指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