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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22榨季广西制糖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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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2022年榨季广西制糖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广西糖业协会分别于2021年 10月29日和11月4日组织各制糖会员企业,在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召开糖业榨季生产自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制糖行业自律公约》并一致同意成立自律公约监督小组,现将《广西制糖行业自律公约》印发给各会员单位,请各糖业集团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传达下属各糖厂并组织学习及贯彻落实,严格遵守自律公约中的各项条款,确保榨季生产安全、有序、稳定运行。

附件:《广西制糖行业自律公约》

广西糖业协会      2021年11月8日


广西制糖行业自律公约

为促进广西糖业榨季生产和谐有序,维护正常的糖料蔗购销市场秩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西糖料蔗订单农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制糖企业扰乱糖料蔗购销市场行为通报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广西糖业协会组织各制糖会员企业分别于2021年 10月29日和11月4日,在南宁市召开糖业榨季生产自律会议,制定广西制糖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一致同意成立自律公约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公约监督小组”)。本公约适用于广西糖业协会的全体会员,各会员企业均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执行以下规定:

一、开榨时间自律,促进生产稳定。根据每个制糖期糖料蔗生产情况,每年开榨前由公约监督小组商讨确定统一最早开榨时间。2021/2022年榨季,由于糖料蔗生产普遍推迟,遵循糖料蔗生长规律,经讨论决定,糖厂开机生产时间不得早于2021年11月25日。个别特殊情况需提前开机生产的糖企,须向公约监督小组书面申请,并经公约监督小组讨论同意方可提前开机生产。

二、收购价格自律,稳定购销市场。严格按订单合同价格收购甘蔗,承诺不哄抬蔗价、不提高甘蔗运费、不变相补贴涨价、不压低蔗价、不随意加大扣杂、不拖欠蔗款、不扰乱甘蔗收购秩序,切实维护蔗农利益和种植积极性。

三、订单合同自律,维护履约秩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广西糖料蔗订单农业管理办法(试行)》及《制糖企业扰乱糖料蔗购销市场行为通报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恶意破坏、干扰其他糖企原料蔗基地建设;不直接或间接收购本企业备案合同外的糖料蔗,杜绝蔗贩子、黑地磅的滋生。制糖企业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工作,当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对违反规定擅自收购备案合同外糖料蔗的行为,首先由双方管理层协商解决,相关企业有举报、举证责任;同时要及时会同县乡村三级处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收集证据,报告县市和上级有关糖业主管部门查处,并报公约监督小组。被举报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和配合糖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机构的调查处理。

四、阳光收购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各制糖会员企业应要求承运糖料蔗车辆统一标记,需统一喷涂糖厂名称及进行编号,以利社会监督和调查取证。

五、主动承诺接受相应处理。各制糖会员企业要全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各级糖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开展榨季生产秩序管理和督查工作,维护良好的砍运秩序。为了确保本《公约》顺利实施,各制糖会员企业同意委托授权公约监督小组,协助各级糖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公约》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处理,并承诺,如果有违反本《公约》行为的,自愿无条件接受处理并放弃以下被通报和被处理的申诉权。

(一)根据《制糖企业扰乱糖料蔗购销市场行为通报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相关处理。

(二)同意广西糖业协会通过行业会议、工作简报和行业网站等媒体公开通告或在相关平台公布违反公约的行为及处理结果,并取消其行业评先、评优等资格。

(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受害人提起仲裁、诉讼的会员企业,应主动依法接受调查,并无条件向公约监督小组及糖业行政主管督查部门提供相关帐目、数据等资料。

六、公约监督机制

(一)成立自律公约监督小组

(二)组成:公约监督小组由糖协、各制糖集团共同组成。各方指派代表进行议事,具体为:组长:农光,副组长:何华柱,组员:焦念民、潘文新、邓 军、潘 力、钟植友、周启平、林 震、曹长岭、蒙子函、刘晓东、蓝贤州,共13名。指派代表根据所属企业的分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议事形式:公约监督机制主要议事形式为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组成成员全体或部分参加。除糖协代表外,其他成员2/3(含)以上参会即可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一般为无记名投票,糖协代表不参与表决,涉事糖企代表在与本企业有关联利益的相关事项应回避表决,经其他无关联利益2/3(含)以上参会代表表决同意即为表决通过,公约监督小组表决结果作为监督违反公约和自治区糖业有关规定的最终依据。

(四)职责:接受违反公约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根据举报和投诉对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进行调解。根据《制糖企业扰乱糖料蔗购销市场行为通报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承担自治区榨季制糖企业矛盾纠纷票决委员会的工作,应自治区榨季制糖企矛盾纠纷调解小组的要求,按照工作流程,对违规制糖企业进行票决,并将结果上报自治区糖办。

(五)公约监督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经公约监督小组讨论同意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七、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021/2022年榨季起执行。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71-280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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