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TW.COM 8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一则《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8号(关于发布2022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公布了一批商品进出口分类税则的规定,其中包含了近期糖业界较为关注的白砂糖预混粉(预拌粉),正式纳入我国进口商品税则管理。
公告如下: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2.2022年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意见转化商品归类决定.doc
海关总署 2022年8月17日
简单明了用一句话来说,那就是:白糖预拌粉开始征收关税!具体征税规则如下图:
1、含白砂糖90%的预混粉(预拌粉),按照进口原糖的关税税率,税则号列为1701.9990;
2、含白砂糖88%的预混粉(预拌粉),按照进口糖浆的关税税率,税则号列为1702.9012;
3、含白砂糖85%的预混粉(预拌粉),按照着色糖精、乳糖、甜味剂等关税税率,税则号列为2106.9062;
具体如下:
预混粉(预拌粉)纳入进口商品归类的实施,堵住了利用低关税进口白糖预拌粉,进入国内筛分后按照白砂糖来销售获利的漏洞。
yntw.com糖网 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