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25号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18日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制定了《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和《2023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告。
附件:1.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docx
商务部
2022年9月18日
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制定了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一、关税配额总量和种类
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94.5万吨,其中70%为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企业可自主选择申请:(1)国营贸易关税配额;(2)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3)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和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其中,分配给企业的国营贸易关税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在当年8月15日前未签订进口合同的,获得关税配额的企业可以自行进口或委托其他企业进口。
二、申请条件
有资格获得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须首先符合以下条件:2022年10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规定。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2022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接受关税配额企业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企业的进口实绩)的企业;
(二)2021年日加工原糖600吨以上(含600吨)或食糖年销售额4.5亿元以上(含4.5亿元)的食糖生产企业;
(三)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分配原则
(一)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按企业申请数量分配。
(二)如本《细则》所公布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总量,则有进口实绩的企业分得的配额量不少于其上一年配额内的进口量。如有剩余配额,在考虑生产加工能力及销售额的基础上,分配给上一年无进口实绩的企业。
(三)如获得关税配额的企业未能完成配额内的全部进口量,则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罚则规定处理。
四、申请材料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2022年食糖及制品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一般贸易配额的生产企业提供);
(五)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原糖加工企业提供)。
五、申请时限
(一)商务部委托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委托机构)接收企业申请材料。申请者于2022年10月15日至30日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商务部委托机构提交申请。《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1)可从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
(二)商务部委托机构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送达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同时将申请表中所包含的信息上传至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商务部委托机构寄送书面申请材料需注明:
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
项目编码18015-001(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
邮编:100731 (联系电话:010-65197862)
六、公示阶段
(一) 为方便公众协助商务部对申请企业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商务部将在官方网站上对申请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和举报意见提交方式将在公示时一并规定)。
(二)公示期内,任何主体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公众提交举报意见的期限届满后,商务部将委托被举报申请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进行核查。
(三)核查期间,被举报申请企业有权通过书面等方式,就所举报的相关问题向委托机构提出异议。委托机构审阅被举报企业提出的异议并完成调查核实后,向商务部就举报意见的真实性反馈核查情况。
七、其他规则
(一)企业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请表中所作承诺的失信者,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伪造有关资料骗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企业,除依法收缴其关税配额证外,两年内不再受理其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二)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其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附:1. 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食糖进口税目表
附1 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数量单位:吨
企业名称: | ||||
企业注册地址: | ||||
企业性质: □国有 □股份制 □民营 □外商投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2022年是否获得关税配额 | □ 2022年获得食糖关税配额者 | □ 2022年未获得食糖关税配额者 | ||
申请关税配额种类、数量及贸易方式 | □ 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其中 | □ 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其中 | ||
(1)一般贸易: | (1)一般贸易: | |||
(2)加工贸易: | (2)加工贸易: | |||
2021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产品名称: | |||
该产品年实际产量: | 食糖年实际用量: | |||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 ||||
以下由获得年度关税配额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 ||||
2021年 | 2022年 | |||
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 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 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 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 | |
获得关税配额量 | 一般贸易: | 一般贸易: | 一般贸易: | 一般贸易: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 | |
实际进口量
(核销量) |
一般贸易: | 一般贸易: | 一般贸易: | 一般贸易: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 | |
中期调整退回量 | 一般贸易: | 一般贸易: | 一般贸易: | 一般贸易: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 | |
是否同意对外提供本企业关税配额获得数量 □是 □否 | ||||
本企业已阅知《202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相关内容,并郑重承诺本企业符合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条件,提交的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获得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后,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进口业务。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并接受相关惩戒。
申请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 日期: |
填表说明:
1.企业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一一对应,一码一申请。
2.在“申请关税配额种类”中,企业可勾选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或者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或者两者皆勾选。
附2 食糖进口税目表
税则号列 | 货 品 名 称 | |
1701120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甜菜原糖 | |
1701130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本章子目注释二所述的甘蔗原糖 | |
1701140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其他甘蔗原糖 | |
17019100 | 加有香料或着色剂的糖 | |
17019910 | 砂糖 | |
17019920 | 绵白糖 | |
17019990 | 其他精制糖 |
请问多久可以提交2024年白砂糖进口申请?
大概10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