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30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发改办公〔2024〕194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糖业主管部门:
根据《广西甘蔗种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18-2035年)》(桂政办电〔2018〕2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西甘蔗良种育繁推的实施意见》(桂政办电〔2020〕94号)和《广西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桂糖〔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以下简称“良繁基地”)建设,经研究,现将良繁基地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属地管理责任。从2024年起,良繁基地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县级糖业主管部门作为责任主体,要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指导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开展现场初核、专家评审、竣工验收、公示批复等工作,并于每年8月底前将批复结果行文(附已通过验收、公示和批复甘蔗良繁基地项目名单)(附件2)报自治区、市级糖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认真做好项目规划。请有关市、县糖业主管部门,特别是目前尚未建有良繁基地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糖料蔗生产种植及良种需求情况,认真做好良种繁育推广基地项目规划选址和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
三、及时申报补贴资金。每年8月底前,由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将已批复并需要申请自治区补贴资金的项目名单及相关材料行文报市级糖业主管部门,9月底前市级糖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行文报自治区糖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助。自治区糖业主管部门商自治区财政厅安排下达补助金额。项目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意见核拨资金。
四、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自治区、市、县三级要按照有关要求,抓好项目管理。县级糖业主管部门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市级糖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区域糖业发展实际,加强工作统筹;自治区糖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熊名正,0771-5829237;电子邮箱:gxtybtlc @ gxi.gov.cn。
2. 县(市、区) 年已通过验收、公示和批复甘蔗良繁基地项目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30日